时间:2022/6/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医务人员能力素质,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1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豫卫发〔〕1号)和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年度特招医学院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平卫〔〕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对象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性别、年龄等限制。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根据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分配名额,本次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7人。(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生3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生14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五)具有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六)本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5.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情形的人员。五、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公告在“宝丰县人社局”“宝丰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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